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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河北涞源反杀案,当事人该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吗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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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透过河北涞源反杀案,当事人该如何进行正当防卫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应当认定小菲及父母的行为均构成正当防卫,以彰显正义。

1、关于无限防卫的概念。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体现在第二十条,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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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第1款规定了正当防卫,第2款规定了防卫过当,而第3款规定的就是无限防卫,而无限防卫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基于第3款规定,其适用的条件为:

(1)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行为人采取的是防卫行为。

2、本案情形。本案是否应当认定为无限防卫?小菲及父母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1)受害人王雷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小菲及父母采取的是否是防卫行为?

本案相关证据材料没有披露,因此,关于小菲及父母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可能存在不同观点。不过,下列事实需要考虑:

王雷之前曾多次骚扰并威胁小菲;又多次携带水果刀、电棍出现在小菲家附近;小菲多次报警,而警方建议小菲去亲戚家里借住避害;王雷盗窃小菲的压岁钱,向小菲的父母索要钱财;为防意外,小菲加装监控;事发当晚11点,王雷翻墙入院并大喊“你们都出来,我要杀了你们”。等等。

当晚11时左右事发当时,在小菲表示宁死也不同意与王雷恋爱,而小菲的父母也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小菲及父母没有采取“菜刀劈砍”的行为,那么,本案会出现什么后果呢?如果小菲及父母没有采取“菜刀劈砍”的行为,那么,如今受伤的或者死亡的,会不会是小菲或者是小菲的父母呢?

法律不应强人所难。在认定正当防卫时,法律不应当要求处于极度恐慌之中的防卫人在防卫时,冷静以对,收放自如。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当一个人手持凶器,通过不法手段进入私宅,不论他的意图是什么?这已不是一个普通意义的民事纠纷。事实已经形成了敌我矛盾。对待敌人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那就是要毫不留情的消灭他。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放过敌人可能受伤害的就是我们自己,而消灭敌人,恰恰是为民除害,是义举。现在的法律往往会把这个概念弄混。当歹徒手持凶器私闯民宅,意图伤人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个好市民了,这种人已经成了我们的敌人。而敌人绝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的意见是倾向警方,死者多次侵害骚扰了这家人家,这家人对之已经恨之入骨所以有主观故意的存在也是情理之中。有正当防卫到防卫过当也就是给度,一顺间过了度或者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但是正当防卫在先情节较轻可酌情考虑。也就是说情是情法是法。法不容情希望能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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